为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精神要求,促进数据高效合规流通使用,赋能海南 自贸港实体经济发展,2023年1月13日,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智慧法治实验室和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联合主办的“数字经济法治论坛系列讲座”第一期在线上成功举办。
本期讲座由“数据二十条”起草组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平台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熊丙万副讲授主讲,复旦大学智慧法治实验室负责人许多奇教授主持。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邓龙江副局长、海南省委深改办政策法规处曹颖处长、海南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处徐俊峰处长等相关领导同志,复旦大学法学院葛江虬副教授,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全体职工以及来自复旦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的学生团队参加了本次讲座。
熊丙万副教授以《解放数字生产力,构建新型生产关系》为主题,分别从政策目标、基本原则、数据产权制度建设、数据流通服务生态系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五个方面对“数据二十条”进行了深入解读。
熊丙万副教授指出,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一直是数据立法领域关注的重点,而数据价值的挖掘利用长期被立法忽视,这也导致相关市场主体的数据开发利用需求因制度缺失而面临现实障碍。此次“数据二十条”的出台正是为了回应这种现实需求,“解决数据怎么用、谁能用等关键问题”,进一步释放数据应用价值、促进数据产业发展,从而使全社会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基本原则层面,熊丙万副教授重点讲解了“强化优质供给,促进合规流通”和“坚持共享共用,释放价值红利”两项基本原则,他指出,能够发挥要素作用的数据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消费互联网上形成的以个人信息为主要内容的数据,还包括产业互联网及工业互联网上形成的数据。数据合规层面,熊炳万副教授认为应当重点关注两个方面,一是数据供给主体获得数据的合法性,二是个人信息权益、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相关权益的保护。他强调,应当通过产权保护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机制促进数据共享共用,并对他人合理利用数据的边界进行明确区分。数据产权制度建设层面,熊丙万副教授介绍了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解释了如何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生成特征界定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利。他还介绍了数据确权方面的理论争议,并深入阐述了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的内涵及相互关系。在数据流通服务生态系统方面,熊丙万副教授讲解了数据交易所、数据经纪商及数据登记机构在构建数据流通服务生态系统中的功能定位和实践难点。他指出,在场内场外相结合的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中,数据交易所能够以专业优质的服务、市场化运作以及公共数据率先入场为抓手积极培育壮大场内交易。数据经纪商与数据交易所应当做到功能分离,以是否处理数据本身作为区分数据经纪商与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标准,同时在市场准入方面要促进多种所有制数据经纪商共同发展、平等竞争。对于数据登记,应当重点解决好其功能定位及配套制度支持两方面问题。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方面,熊丙万副教授讲解了公共数据的界定、公共数据的汇聚与开放机制、公共数据的流通机制等问题。他认为,应当将一些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大型国有企业生成的数据纳入公共数据的范围,同时解决好数据持有人界定、数据许可使用及数据收益分配等问题;对于公共数据的确权授权机制,鼓励各地根据自身机构组成情况及既往经验积极探索创新;对于公共数据的有偿使用标准,可以在坚持公益性的前提下探索定价。
来源于:海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