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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IP单位许可权

IP单位许可权

IP单位许可权产品是一种基于知识产权或其许可所形成的标准化、数字化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版权等单位许可权。

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创新IP单位许可权模式,将知识产权按其衍生产品市场需求预期数量进行许可发行,发行后的单位许可权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价格随着市场供需关系变化而变化,是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的一类产品。

解决的问题

传统的知识产权交易由于交易信息不完整不充分、交易过程不透明、价格形成机制单一、一对一交易成本高而市场效率低下等原因,严重制约了知识产权的转移、转化和价值实现,不利于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

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立足于服务实体经济,为规避传统知识产权交易存在的弊端、提高知识产权交易透明度和效率,选择合适的知识产权交易场景,引入标准化条款和市场化定价机制,创新设计出IP单位许可权交易模式以及持续完善的风险管控机制。

IP单位许可权模式创造了IP单位许可价格的市场化形成机制,有效解决传统知识产权许可授权的定价难题,提升知识产权交易的活跃度,加速知识产权的流转和落地运用。

市场参与主体

IP单位许可权交易的市场参与主体主要包括挂牌商、交易商、指定交收点、交易平台。

挂牌商,通常指知识产权持有人,或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知识产权所有权或许可权的主体,并且希望挂牌转让知识产权许可。

交易商,指希望获得知识产权许可用于使用、交收或二次转让等各种合法用途的参与申购或交易流转的市场主体。

指定交收点,指为单位许可权即时持有人制作并配送衍生品的市场主体,若为数据化交收(如图片下载使用),则无需实物制作。

交易平台,指为IP单位许可权交易提供信息系统、交易清算等各类交易相关服务,保障交易公正、公平的平台。

交易流程

IP单位许可权的交易包括三个阶段,即挂牌发行、交易流通和交收。

挂牌发行是指挂牌商通过交易平台以登记挂牌或发行申购的方式将IP单位许可权推向流通环节的过程。

交易流通是指在交易平台允许发行IP单位许可权再次销售的前提下,已被申购的IP单位许可权经持有者申报卖出而再次处于流通状态的过程。在该过程中当交易商作为商品持有者时可通过交易平台申报卖出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IP单位许可权,而其他交易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买入处于交易流通阶段的IP单位许可权,买入后可以对所持有的IP单位许可权进行再次转让或一直持有直至交收。

交收是指单位许可权即时持有人使用并消耗单位许可权的过程,若为实物交收,则委托本平台指定交收点制作并配送衍生品,若为数据化交收,则无需实物制作。

交易品种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版权,例如植物新品种、文字作品版权、美术作品版权、摄影作品版权、地理标志等。随着业务发展,交易品种的范围将会不断扩大。我们希望进一步与国内外知识产权权利方合作共赢。

经济社会效益

版权类单位许可权产品的交易在浙江运营超过3年的实践证明,该模式在经济、社会效益方面逐渐体现出其优越性,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明显。

经济效益上,一方面它能充分发挥市场的集聚功能,吸引更多知识产权、企事业单位及相关服务机构参与交易,集聚海量资源、资金和人才,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税收收入。

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及其衍生产品需要配套的供应链体系和产品销售渠道,可对相关传统行业的“互联网+”改造,而其集防伪备案与区块链存证功能于一体的大数据系统,也将大大优化相关传统行业的商品流通渠道,带动其改造升级,并发展出数字化服务的新兴产业。

社会效益上,一方面它大大降低了IP许可的单价。IP单位许可权的交易基于互联网,对于知识产权的实物衍生产品采用先定制再生产的方式,去中间化、零库存,可大大减少单位产品成本;对于数据化交收的知识产权,也可通过高效、明确的授权方式,降低授权及维权成本。这样既降低了知识产权及其知识商品的购买门槛,有利于推动知识产权的转让和应用,也能通过区块链存证等技术手段,确保知识商品权属明确、流转清晰、可追溯,以更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

另一方面,IP单位许可权交易的信息、交易条款、价格形成过程均为公开透明,同时海知所还将配套转让服务功能,增强了市场流动性,使得交易更有效率,不但有利于知识产权的转化,使知识产权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和应用,还能发挥出要素市场所具有的集聚和辐射功能。